当前位置: 首页 > 理论> 文章详情
权利意识视角下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困境与突破
来源:青少年创新科技网 时间:2025-09-18

  摘要:权利意识是青少年法治素养的核心,其培育质量关乎青少年对法律的认知、认同与践行。本文从权利意识视角,结合当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剖析出青少年权利认知偏差、教育内容与权利意识培育脱节、教学方法难以激发权利思考、家庭和社会环境制约等困境,并从树立辩证权利观、重构教育内容体系、创新教学方法、优化育人环境四方面提出突破路径,为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效性、培育健全权利意识提供参考。

  关键词:权利意识;青少年;法治教育;困境;突破路径

  在法治中国建设推进中,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基础工程,承担培育未来法治建设者的使命。权利意识作为法治意识的核心,是青少年认识和维护自身权益,尊重他人权利并遵守法律规则的基础。但当前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因对权利意识培育重视不够、方法不当,出现青少年对权利理解片面、主张方式不当、漠视他人权利等问题。故从权利意识视角审视困境、探索突破路径意义重大。

  一、权利意识视角下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困境

  (一)青少年权利认知偏差:内涵理解局限与观念失衡

  青少年权利认知偏差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对权利内涵理解局限,多聚焦受教育权、财产权等物质性、个体性法定权利,对人格尊严权、参与权等精神性、社会性权利认知模糊。如校园中,多数青少年知道学校不能剥夺其受教育权,却不了解自己在班级管理中的参与权和对学校不合理规定的监督权,认为只需服从安排即可。二是权利义务观念失衡,部分青少年“重权利、轻义务”,主张自身权利积极,却忽视行使权利的义务与边界。如网络社交中,过度强调言论自由权,随意发表不当言论侵犯他人名誉权;校园里,认为老师需满足其所有要求,未满足就以“侵权”对抗,忽视遵守校规、尊重教师的义务。

  (二)法治教育内容脱节:权利意识培育目标模糊与内容滞后

  教育内容与权利意识培育脱节,表现为目标模糊和内容滞后。目标上,多数学校法治教育以“普及法律知识”为主,侧重背诵条文、了解概念,未将权利意识培育纳入目标体系,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如教授《未成年人保护法》,仅讲法律如何保护未成年人,不引导思考如何维权、享受保护需承担的责任,使权利意识培育流于形式。内容上,教材和教学内容滞后,难适应需求。教材更新滞后,对网络隐私权、数据安全权等新型权利关注少;教学内容与青少年生活脱节,很少用留守儿童监护权、网络购物维权等身边案例,大多用成年人案例,导致青少年难学以致用。

  (三)教学方法单一:灌输式教学抑制权利思考与实践能力

  当前法治教育多采用“教师讲授、学生听讲”的灌输式教学,抑制青少年权利思考和实践能力发展。一方面,忽视青少年主体性,教师单向传知识,学生缺主动思考和表达机会。权利意识培育需自主思考、交流讨论,灌输式教学使青少年对权利理解表面,难形成独立判断能力。如讲“消费者权益保护”,仅告知权利,不组织讨论,网购如何判断侵权以及怎样维权,学生难转化知识为维权能力。另一方面,缺乏实践教学,难培养权利实践能力。多数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法治调研等活动较少,法治讲座多侧重理论灌输,缺乏互动环节和实践体验;部分学校因场地、经费等限制,未组织参观司法机构,青少年难以感受法律实践、掌握维权方法流程。

  二、权利意识视角下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突破路径

  (一)树立辩证权利观:引导青少年平衡权利与义务认知

  培育正确权利意识,需先引导树立辩证权利观,平衡权利与义务认知。学校要将其纳入法治教育目标体系,明确重点。教学中,在讲解权利的内涵与种类时,需结合典型案例引导学生理解“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如讲“言论自由权”,可用网络言论违法案例,让学生知道行使权利不得侵权、危害安全,树立 “权利有边界”认知。同时,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如 “权利与义务”辩论赛、知识竞赛等,引导制定“班级权利义务公约”,让学生在实践中理解权利义务统一。

  (二)重构内容体系:增强法治教育与权利意识培育的适配性

  针对内容脱节问题,需重构体系,增强适配性。及时更新教材内容,结合数字时代和青少年需求,增加网络隐私权、留守儿童权利保障等内容,加入相关案例知识,贴近生活。构建 “基础+特色”内容模块,“基础模块”含受教育权等必备通用权利知识,“特色模块”结合地区、学校实际,如城市学校加社区、公共交通权利内容,乡村学校加农村土地、农业消费权利内容。还可结合时事,增强时效性。

  (三)创新教学方法:提升青少年权利思考与实践能力

  创新教学方法是关键。推广互动式教学,用案例教学法,选青少年身边权利纠纷案例组织讨论,如校园欺凌案例,引导学生思考侵权、违法、帮助维权等问题,培养权利判断能力;用情景模拟教学法,组织“模拟法庭”“权利维权实践”活动,让学生体验权利实践,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借助数字技术,搭建“青少年权利意识培育数字平台”,通过制作动画短片、开发维权模拟游戏、利用线上平台组织跨校跨地区研讨等方式,拓宽青少年的认知视野。

  当前青少年法治教育面临权利认知偏差、内容脱节、方法单一、环境制约等困境,影响青少年法治素养提升和健康发展。通过树立辩证权利观、重构内容体系、创新教学方法、优化育人环境,可有效解决困境,提升教育实效性,培育健全权利意识。青少年是国家未来,权利意识培育任重道远,需多方共同努力,不断探索完善方法策略,为法治中国培育合格公民。

  (张显华 作者单位: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摘要:权利意识是青少年法治素养的核心,其培育质量关乎青少年对法律的认知、认同与践行。本文从权利意识视角,结合当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剖析出青少年权利认知偏差、教育内容与权利意识培育脱节、教学方法难以激发权利思考、家庭和社会环境制约等困境,并从树立辩证权利观、重构教育内容体系、创新教学方法、优化育人环境四方面提出突破路径,为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效性、培育健全权利意识提供参考。

  关键词:权利意识;青少年;法治教育;困境;突破路径

  在法治中国建设推进中,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基础工程,承担培育未来法治建设者的使命。权利意识作为法治意识的核心,是青少年认识和维护自身权益,尊重他人权利并遵守法律规则的基础。但当前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因对权利意识培育重视不够、方法不当,出现青少年对权利理解片面、主张方式不当、漠视他人权利等问题。故从权利意识视角审视困境、探索突破路径意义重大。

  一、权利意识视角下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困境

  (一)青少年权利认知偏差:内涵理解局限与观念失衡

  青少年权利认知偏差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对权利内涵理解局限,多聚焦受教育权、财产权等物质性、个体性法定权利,对人格尊严权、参与权等精神性、社会性权利认知模糊。如校园中,多数青少年知道学校不能剥夺其受教育权,却不了解自己在班级管理中的参与权和对学校不合理规定的监督权,认为只需服从安排即可。二是权利义务观念失衡,部分青少年“重权利、轻义务”,主张自身权利积极,却忽视行使权利的义务与边界。如网络社交中,过度强调言论自由权,随意发表不当言论侵犯他人名誉权;校园里,认为老师需满足其所有要求,未满足就以“侵权”对抗,忽视遵守校规、尊重教师的义务。

  (二)法治教育内容脱节:权利意识培育目标模糊与内容滞后

  教育内容与权利意识培育脱节,表现为目标模糊和内容滞后。目标上,多数学校法治教育以“普及法律知识”为主,侧重背诵条文、了解概念,未将权利意识培育纳入目标体系,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如教授《未成年人保护法》,仅讲法律如何保护未成年人,不引导思考如何维权、享受保护需承担的责任,使权利意识培育流于形式。内容上,教材和教学内容滞后,难适应需求。教材更新滞后,对网络隐私权、数据安全权等新型权利关注少;教学内容与青少年生活脱节,很少用留守儿童监护权、网络购物维权等身边案例,大多用成年人案例,导致青少年难学以致用。

  (三)教学方法单一:灌输式教学抑制权利思考与实践能力

  当前法治教育多采用“教师讲授、学生听讲”的灌输式教学,抑制青少年权利思考和实践能力发展。一方面,忽视青少年主体性,教师单向传知识,学生缺主动思考和表达机会。权利意识培育需自主思考、交流讨论,灌输式教学使青少年对权利理解表面,难形成独立判断能力。如讲“消费者权益保护”,仅告知权利,不组织讨论,网购如何判断侵权以及怎样维权,学生难转化知识为维权能力。另一方面,缺乏实践教学,难培养权利实践能力。多数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法治调研等活动较少,法治讲座多侧重理论灌输,缺乏互动环节和实践体验;部分学校因场地、经费等限制,未组织参观司法机构,青少年难以感受法律实践、掌握维权方法流程。

  二、权利意识视角下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突破路径

  (一)树立辩证权利观:引导青少年平衡权利与义务认知

  培育正确权利意识,需先引导树立辩证权利观,平衡权利与义务认知。学校要将其纳入法治教育目标体系,明确重点。教学中,在讲解权利的内涵与种类时,需结合典型案例引导学生理解“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如讲“言论自由权”,可用网络言论违法案例,让学生知道行使权利不得侵权、危害安全,树立 “权利有边界”认知。同时,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如 “权利与义务”辩论赛、知识竞赛等,引导制定“班级权利义务公约”,让学生在实践中理解权利义务统一。

  (二)重构内容体系:增强法治教育与权利意识培育的适配性

  针对内容脱节问题,需重构体系,增强适配性。及时更新教材内容,结合数字时代和青少年需求,增加网络隐私权、留守儿童权利保障等内容,加入相关案例知识,贴近生活。构建 “基础+特色”内容模块,“基础模块”含受教育权等必备通用权利知识,“特色模块”结合地区、学校实际,如城市学校加社区、公共交通权利内容,乡村学校加农村土地、农业消费权利内容。还可结合时事,增强时效性。

  (三)创新教学方法:提升青少年权利思考与实践能力

  创新教学方法是关键。推广互动式教学,用案例教学法,选青少年身边权利纠纷案例组织讨论,如校园欺凌案例,引导学生思考侵权、违法、帮助维权等问题,培养权利判断能力;用情景模拟教学法,组织“模拟法庭”“权利维权实践”活动,让学生体验权利实践,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借助数字技术,搭建“青少年权利意识培育数字平台”,通过制作动画短片、开发维权模拟游戏、利用线上平台组织跨校跨地区研讨等方式,拓宽青少年的认知视野。

  当前青少年法治教育面临权利认知偏差、内容脱节、方法单一、环境制约等困境,影响青少年法治素养提升和健康发展。通过树立辩证权利观、重构内容体系、创新教学方法、优化育人环境,可有效解决困境,提升教育实效性,培育健全权利意识。青少年是国家未来,权利意识培育任重道远,需多方共同努力,不断探索完善方法策略,为法治中国培育合格公民。

  (张显华 作者单位: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