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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保工作要平衡教育为主与惩罚为辅
来源:青少年创新科技网 时间:2025-07-22

  前不久,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获表决通过。此次修订中,涉及未成年人的部分进行了多处修改,对公安机关介入学生欺凌处理、打击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等社会热议问题均作出回应。此次修法从治安管理角度填补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应缺口,体现了我国立法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助于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的整体水平。

  此次修改最受社会关注的焦点,无疑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能否适用治安管理处罚及执行行政拘留。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从全球范围看,如何把握教育与惩罚的关系,实现教育性措施与惩罚性措施的动态平衡,是各国未成年人司法共同面对的一个核心难题。治安管理处罚作为我国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二元结构的重要一环,是体现惩罚的重要措施。因此,此次修法的重大挑战在于,如何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有所上升的背景下,针对不同年龄和不同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在治安管理的场景中妥善运用教育为主与惩罚为辅的原则。

  总体而言,此次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根据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状和其他涉未成年人法律的发展,对教育与惩罚的关系进行了较为恰当的再平衡,但由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复杂性,一些相关问题还需要在后续实践中进一步明确或予以关注。

  首先,对于违法未成年人执行治安管理处罚尤其是行政拘留后,能否跟进适用矫治教育等措施尚未明确。

  其次,可以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需进一步细化,尤其是要明确“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认定标准。

  最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矫治教育等措施实施效果有待提升。

(何 挺)

  前不久,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获表决通过。此次修订中,涉及未成年人的部分进行了多处修改,对公安机关介入学生欺凌处理、打击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等社会热议问题均作出回应。此次修法从治安管理角度填补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应缺口,体现了我国立法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助于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的整体水平。

  此次修改最受社会关注的焦点,无疑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能否适用治安管理处罚及执行行政拘留。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从全球范围看,如何把握教育与惩罚的关系,实现教育性措施与惩罚性措施的动态平衡,是各国未成年人司法共同面对的一个核心难题。治安管理处罚作为我国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二元结构的重要一环,是体现惩罚的重要措施。因此,此次修法的重大挑战在于,如何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有所上升的背景下,针对不同年龄和不同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在治安管理的场景中妥善运用教育为主与惩罚为辅的原则。

  总体而言,此次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根据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状和其他涉未成年人法律的发展,对教育与惩罚的关系进行了较为恰当的再平衡,但由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复杂性,一些相关问题还需要在后续实践中进一步明确或予以关注。

  首先,对于违法未成年人执行治安管理处罚尤其是行政拘留后,能否跟进适用矫治教育等措施尚未明确。

  其次,可以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需进一步细化,尤其是要明确“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认定标准。

  最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矫治教育等措施实施效果有待提升。

(何 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