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立秋,全国超25万家饮品门店迎来了一年中最繁忙的“奶茶狂欢节”。这场源自于2020年网络热梗“秋天的第一杯奶茶”的消费热潮,如今已成为全民参与的年度盛事。2025年的“秋一杯”恰逢各大外卖平台价格战,“仪式感”遇上了“大减价”,叠加效应让全国的奶茶销量再创新高,多地门店均出现爆单现象。服务于多家饮品品牌的企迈科技公布的相关数据显示,截至8月7日晚24时,系统内销量冲破4928万杯,较去年同期增长53.73%。
爆单催生奶茶“盲盒”
立秋当天是工作日,消费者奶茶外卖需求激增,导致配送系统不堪重负。在多家奶茶店内,订单标签源源不断地从机器中吐出,堆积的长度形似一条条“围巾”;吧台上铺满了待制作的奶茶杯,店员们忙碌地摇晃着雪克杯;焦急的外卖员挤满店铺,不断询问订单进度,部分门店甚至爆发了取餐纠纷。
消费者普遍感受到了配送的延迟。“以往半个小时内就可以送到,今天平台上的预计时间都显示一个小时起。”8月7日,一位消费者透露,为了能在立秋当日喝到奶茶,她最终不得不放弃常喝的饮品品牌,转而选择某火锅店提供的奶茶。
在当天混乱的奶茶外卖市场上,更离奇的“订单穿越”现象同时上演。面对订单积压,一些外卖员采取了非常规做法——他们直接在店里随机拿取已制作好的奶茶,有时甚至挑选价格更昂贵的品类,配送给正在等待的消费者。这也导致有的消费者点的是A品牌,最终收到的却是B品牌的饮品,订单信息与实际商品完全不符,变成了“奶茶盲盒”。类似的场景在多家品牌门店上演,“商家乱做,骑手乱拿,顾客乱喝。”有消费者如此总结。这些外卖员也因此获得“奶茶勇士”的称号。
然而,这一现象也引发了大量争议。不少网友在社交平台晒出了与外卖员的沟通截图,让更多人对外卖员的做法表示质疑:“这样做是不是缺德?”“这算偷窃吗?”关于奶茶“盲盒”的合理性与道德性,成为此次立秋奶茶热中的新话题。
“盲盒”暗藏法律风险
那么,如果收到非自己订购的“奶茶盲盒”,这种“意外惊喜”是否真的可以安心饮用?其中又潜藏着哪些法律风险?来自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严岩(化名)详细地解答了这一问题。严岩指出,消费者收到非本人订购的“奶茶盲盒”后是否承担责任,关键在于其是否“知情”以及后续行为。
严岩介绍,若外卖员擅自拿取他人订单商品送至消费者手中,消费者完全不知情且未拆封饮用(未实际受益)。根据《民法典》第122条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消费者在此情况下通常不构成过错或不当得利,属于完全免责。严岩强调,此时消费者属于被动接收错误物品的一方。但消费者在签收时或之后,明知收到的奶茶并非自己订购且属于他人财物,仍选择拆封饮用并拒绝归还,则需要返还不当得利或者赔偿损失。因此,当遇到异常订单,消费者应立即拍照取证并联系平台,避免被动卷入纠纷。
严岩指出需警惕的情形:外卖员主动询问消费者是否接受本属于他人的订单商品(即奶茶“盲盒”),如在征得消费者同意后,外卖员实施该行为,此时,双方均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直接实施者,外卖员需承担核心侵权责任;消费者的“同意”行为,根据《民法典》第1169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则可能构成对侵权行为的帮助,需承担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风险。
“考虑到奶茶本身金额较小,商家在实践中主动追责的情况确实不多见。”不过,严岩强烈建议,针对类似的情况,消费者和外卖员都应采取更审慎的态度,“如果出现爆单的情况,应及时与商家及平台沟通解决,畅饮‘奶茶盲盒’绝非明智之举。虽然小额商品商家追责概率较低,但其中的法律风险是客观存在的。”
“奶茶盲盒”的热闹背后,折射出节日经济中对秩序的挑战,披着“惊喜”外衣的一杯奶茶,不该成为漠视他人权益和规则的借口。莫让“盲盒”变“惊盒”,守护舌尖上的甜蜜,更要坚守行为的底线。
(李潇)
8月7日立秋,全国超25万家饮品门店迎来了一年中最繁忙的“奶茶狂欢节”。这场源自于2020年网络热梗“秋天的第一杯奶茶”的消费热潮,如今已成为全民参与的年度盛事。2025年的“秋一杯”恰逢各大外卖平台价格战,“仪式感”遇上了“大减价”,叠加效应让全国的奶茶销量再创新高,多地门店均出现爆单现象。服务于多家饮品品牌的企迈科技公布的相关数据显示,截至8月7日晚24时,系统内销量冲破4928万杯,较去年同期增长53.73%。
爆单催生奶茶“盲盒”
立秋当天是工作日,消费者奶茶外卖需求激增,导致配送系统不堪重负。在多家奶茶店内,订单标签源源不断地从机器中吐出,堆积的长度形似一条条“围巾”;吧台上铺满了待制作的奶茶杯,店员们忙碌地摇晃着雪克杯;焦急的外卖员挤满店铺,不断询问订单进度,部分门店甚至爆发了取餐纠纷。
消费者普遍感受到了配送的延迟。“以往半个小时内就可以送到,今天平台上的预计时间都显示一个小时起。”8月7日,一位消费者透露,为了能在立秋当日喝到奶茶,她最终不得不放弃常喝的饮品品牌,转而选择某火锅店提供的奶茶。
在当天混乱的奶茶外卖市场上,更离奇的“订单穿越”现象同时上演。面对订单积压,一些外卖员采取了非常规做法——他们直接在店里随机拿取已制作好的奶茶,有时甚至挑选价格更昂贵的品类,配送给正在等待的消费者。这也导致有的消费者点的是A品牌,最终收到的却是B品牌的饮品,订单信息与实际商品完全不符,变成了“奶茶盲盒”。类似的场景在多家品牌门店上演,“商家乱做,骑手乱拿,顾客乱喝。”有消费者如此总结。这些外卖员也因此获得“奶茶勇士”的称号。
然而,这一现象也引发了大量争议。不少网友在社交平台晒出了与外卖员的沟通截图,让更多人对外卖员的做法表示质疑:“这样做是不是缺德?”“这算偷窃吗?”关于奶茶“盲盒”的合理性与道德性,成为此次立秋奶茶热中的新话题。
“盲盒”暗藏法律风险
那么,如果收到非自己订购的“奶茶盲盒”,这种“意外惊喜”是否真的可以安心饮用?其中又潜藏着哪些法律风险?来自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严岩(化名)详细地解答了这一问题。严岩指出,消费者收到非本人订购的“奶茶盲盒”后是否承担责任,关键在于其是否“知情”以及后续行为。
严岩介绍,若外卖员擅自拿取他人订单商品送至消费者手中,消费者完全不知情且未拆封饮用(未实际受益)。根据《民法典》第122条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消费者在此情况下通常不构成过错或不当得利,属于完全免责。严岩强调,此时消费者属于被动接收错误物品的一方。但消费者在签收时或之后,明知收到的奶茶并非自己订购且属于他人财物,仍选择拆封饮用并拒绝归还,则需要返还不当得利或者赔偿损失。因此,当遇到异常订单,消费者应立即拍照取证并联系平台,避免被动卷入纠纷。
严岩指出需警惕的情形:外卖员主动询问消费者是否接受本属于他人的订单商品(即奶茶“盲盒”),如在征得消费者同意后,外卖员实施该行为,此时,双方均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直接实施者,外卖员需承担核心侵权责任;消费者的“同意”行为,根据《民法典》第1169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则可能构成对侵权行为的帮助,需承担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风险。
“考虑到奶茶本身金额较小,商家在实践中主动追责的情况确实不多见。”不过,严岩强烈建议,针对类似的情况,消费者和外卖员都应采取更审慎的态度,“如果出现爆单的情况,应及时与商家及平台沟通解决,畅饮‘奶茶盲盒’绝非明智之举。虽然小额商品商家追责概率较低,但其中的法律风险是客观存在的。”
“奶茶盲盒”的热闹背后,折射出节日经济中对秩序的挑战,披着“惊喜”外衣的一杯奶茶,不该成为漠视他人权益和规则的借口。莫让“盲盒”变“惊盒”,守护舌尖上的甜蜜,更要坚守行为的底线。
(李潇)